我中心经发布公告、资格初审、面试复审等程序,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:
一、拟聘人员:万明华。
二、公示期:5天(7月19日至23日)。
三、本公示接受社会监督,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我中心反映,电话:0851-86815122。
贵州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
2023年7月19日